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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俄罗斯东方港-太仓港”海铁联运物流通道打通

2017-04-21 10:59:02 来源: 作者: 浏览:1267

  4月17日22时许,一艘满载290箱落叶松板材的货轮靠泊江苏太仓港二期码头。这标志着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江苏首航告捷。太仓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立即登轮实施卫生检疫,并签发《入境卫生检疫证书》。目前,该局正在对卸下的集装箱实施箱号封识核查,尽快为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某口岸起运,途经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此次靠泊太仓港的货物由黑龙江发出,经俄罗斯东方港通过水路抵达太仓口岸。据太仓局工作人员介绍,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属于物流新业态,旨在打破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瓶颈,加快物资运转效率。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生产储备基地,但受地理位置、气候状况等因素影响,运力有限,运往南方地区的物资难以及时发货。为解决这一问题,质检总局于2014年和2015年连续发布公告,批准相关口岸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2017年1月,太仓口岸正式获得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指定口岸资质。4月,“太仓港—俄罗斯东方港”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黑龙江省煤炭、石化、粮食、木材、玉米酒糟粕、玉米胚芽粕、玉米淀粉等内贸货物运输由传统全程陆运或通过营口港出运,改为铁路运输至俄罗斯东方港后海运至太仓港,再分拨沿海港口和长江港口。

  太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黑龙江—俄罗斯东方港—太仓港”海铁联运物流通道的运营,将进一步发挥太仓港江海联运核心港区的综合优势,保障内贸货物以更低成本和更高时效运至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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