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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盟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Energy Logistics Industry Union of CCTA (简称,能源物流联盟或ELIU)。
第二条 联盟性质
联盟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指导下工作,是国内与能源物流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发起的,由从事能源物流的生产方、供应方、运输方、使用方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管理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各类媒体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一级非营利性专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 联盟宗旨
秉承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为政府、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以聚合国内能源物流优势企业为核心、以国际一流能源物流企业为标杆、以实现中国能源物流产业振兴发展为使命。
第四条 管理
本联盟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条 住所
联盟秘书处所在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2号,联系电话:010-62236701,传真:010-62254715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能源物流理念,就中国能源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行业运营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针对一些能源物流行业突出的重大问题和制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题,组织专委会制定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它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三)促进会员之间、本产业与其它产业之间的经验交流、技术合作和推广,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四)针对产业内技术、经济、管理和战略发展等方面共同存在的问题,利用联盟的优势组织调研,与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并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
(五)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六)组织每半年一次的高层论坛,每季度一次的联盟成员沙龙或研计会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
(七)建设联盟网站,使之成为联盟对外宣传的窗口,联盟会员交流信息的平台,同时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有关能源物流的信息和资料,编撰发行联盟刊物,以联盟的名义统一开展对外宣传和推广,提升联盟的影响力。
(八)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能源物流领域的技术与装备上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推进中国能源物流产业发展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成员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能源物流的生产方、供应方、运输方、使用方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管理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各类媒体及个人,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
第八条 成员类别
本联盟组织成员分为名誉主席、高级顾问、主席、轮值执行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专委会主任单位、理事单位。轮值执行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专委会主任单位对应的企业领导人出任:轮值执行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专委会主任和理事。
第九条 联盟成员主体为单位成员,成员申请加入联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承认联盟章程;
(二)在能源物流产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四)合法注册的各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院校、研究机构;
(五)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六)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的个人;
(七)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
(八)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第十条 成员加入程序
成员加入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交加入申请书;
(二)联盟秘书处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报理事会讨论;
(三)理事会确认;
(四)联盟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
单位成员可推选1名代表成为联盟个人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可推选1名代表担任本联盟理事,并出任对应职务。凡经批准入会的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书,单位会员发给单位牌匾。
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联盟全体会员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与联盟推进的各项战略合作计划;
(三)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内部交流和外部推广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得联盟提供的各项商业,技术及其他有益信息;
(五)优先、优惠在联盟网站和相关刊物上发布信息;
(六)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联盟的保护和支持;
(七)有权对本联盟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八)享有部分免费参与联盟内部胡外部活动权;
(九)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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