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智能物流技术装备大会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能源物流行业资讯 -> 煤炭物流资讯

陕西出手救“煤市” 运煤车高速路减半收费

2014-07-25 09:17:02 来源:大智慧 作者: 浏览:1496
  从延安政府网站了解到,7月25日8时至8月10日8时期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临时对陕西省运煤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多位煤炭行业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陕西省此举旨在促进本省煤炭出省销售,但是在当前煤炭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下,此举可能会让煤价成本减少,给煤价继续下跌的空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定,此次减免范围覆盖陕西省高速公路,对象包括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煤炭、兰炭占该车核定载重的80%以上)合法运载该省生产的原煤(块煤、粉煤)、兰炭(包括韩城市生产的焦炭)的货运车辆,按收费站现场实测重量计算缴费全额后折半收取,减征后应缴费额以2.5元/车次累进计算单位,进五取整,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三秦通”5%的优惠政策。
 
  此次减免不包括运输矸石、蜂窝煤和其他经过化学工艺进一步加工的煤炭产品与附产品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从多位陕西当地煤炭贸易商了解到,之前运煤车走高速并不多,主要是费用太高,从陕西榆林到山西境内走高速一辆车高速费大概980元,以运40吨为例,每吨高速费用24.5元,减半后吨煤成本相当于减少12元左右。
 
  “高速收费减半后,相信会有不少运煤车选择走高速。”上述贸易商指出。
 
  受煤市低迷影响,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煤炭产销量双降。为了促进陕西省煤炭生产和销售,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运输陕西省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陕西省发改委数据显示,上半年陕西省累计生产煤炭1.68亿吨,同比下降5.06%;销售1.61亿吨,同比下4.40%。为了促进本省煤炭生产和销售,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运输本省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梳理发现,类似的减免状况在2012年煤价持续下跌时也曾经出现。2012年8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对通过高速公路运煤的车辆,8-9月份暂时执行减半收费;包西铁路复线陕西神木至关中段的铁路运煤,运费减半。
声明:本公网站所发文章仅出于信息传递之目的,相关言论不代表本网站及个人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本文章来自与网络投稿。
】【打印繁体】【关闭】【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中煤能源6月产量增速创2014年新高 下一篇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

 最新文章要闻

 要闻推荐
 产业价格走势 更多
 专家在线 更多
 新能源物流
 新能源物流 更多
 重大工程 更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加盟合作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电话:010-62258192 友情链接:515827934 邮箱:clte56@163.com
中国能源物流产业网2012@通用网址http://www.zjxny56.com  ICP备案:京ICP备11020578号-3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 报警服务 无线互联网行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