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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什么罚?为什么又要罚咱卡车司机!

2018-07-16 11:43:01 来源: 作者: 浏览:1438

社长概要: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一超四罚” 是指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

 

另有关信息抄送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根据新公布的细则,具备依法实施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情形的,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函告有关公路管理机构。

作出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情节轻重确定相应的期限,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不仅是江苏地区,其实自921大治超开始,各地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如山西全省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各公路超限检测站(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货运源头等重点路段及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

对于车货总重49吨以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后劝返;对于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立即滞留车辆并通知高速交警部门受理案件,案件办理完毕后移交当地治超办,对车辆进行责任倒查。

治超是国家大趋势——921治超推行已有一段时日,各地对超载处罚的细则也不断出台和公布。罚不罚、怎么罚,咱们卡友心理都得有个数,治超长远来看也是在不断改善着货运市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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