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港口货物港务费降低10% 为企业减负
2017-04-10 1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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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港口涉及物流的相关费用主要是港口设施安保费用、货物港务费、港口作业费、码头作业费等。此前不少政策之前已经在福建各港口率先实行,这次发布《意见》,很大程度上是进一步强调,继续贯彻执行。记者注意到,文件中强调跟踪督促马士基航运等11家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兑现承诺,4月起降低码头作业费用,相关轮班公司将降低作业费11%至22%不等,大幅减轻外贸企业的负担。
记者从福建省港航管理局了解到,为降低港口作业费用,福建省要求引航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船舶引航费,厦门港要对净吨6万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并对内贸船舶引航费减半收费;福州港江阴港区免收国际航线船舶引航附加费。拖轮企业要优化配置拖轮资源,并采取拖轮使用率越高收费越低的优惠收费方式,对福州港江阴港区免收港区间调配拖轮产生的费用。
在进一步降低货物运输费用方面,福建省出台奖励措施,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约2.5亿元用于鼓励航运业和港口集装箱发展,其中,每新增一条国际航线奖励50万元,每新开通一条省外至福建港口的集装箱“五定”班列奖励100万元,并对航班加密、集装箱国际和内贸中转、外贸内支线中转、集装箱海铁联运等分三档进行奖励,吸引航运企业增开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密航班。
与此相配套,交通部门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厦门港主航道四期等7条深水航道、湄洲湾南北岸等6条疏港铁路、厦门港翔安和福州港可门等港区10条疏港公路将加快推进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港口物流集疏运体系,缩短大型船舶、货物进出港时间,并积极开展海铁多式联运,打通最后“一公里”,降低物流成本。加速开发闽江航运,降低闽江流域运输物流成本。
福建是外向型经济省份,港口资源优势有效助推经济快速发展。据统计,福建省2016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5.08亿吨和1440.16万标箱。按照规划,到2020年,福建省沿海港口吞吐量将达到7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600万标箱。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的政策利好逐渐显现,提高福建港口群竞争力,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福建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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